日照原副市长万同受贿近2000万 一审获刑18年

  来源:齐鲁网墨评2016-11-01
打印本文
核心提示:原标题: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 齐鲁网淄博10月31

原标题: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

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

   齐鲁网淄博10月31日讯(记者 孙凯旋)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,对被告人万同以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;以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。对万同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

  经审理查明:自2007年至2013年9月,被告人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、市委常委、统战部长的职务便利,受贿共计1959.647977万元,其中索贿1 791.354277万元。案发后,赃款全部追缴。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,被告人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、市委常委、统战部长的职务便利,指使日照市岚山区政府免除海纳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滞纳金4 787.945344万元,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。

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10月31日,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万同受贿、滥用职权案

  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万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构成受贿罪;被告人万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滥用职权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。被告人万同犯两罪,应数罪并罚。被告人万同有索贿情节,依法从重处罚。其归案后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受贿赃款赃物全部追缴,对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 

相关阅读: 贪污,受贿,

    [责任编辑: 315xwsy_susan]

    免责声明:

    1、本网内容凡注明"来源:315记者摄影家网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资料,版权均属315记者摄影家网所有,转载、下载须通知本网授权,不得商用,在转载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315记者摄影家网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    2、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,转载出于研究学习之目的,为北京正念正心国学文化研究院艺术学研究、宗教学研究、教育学研究、文学研究、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、考古学研究的研究员研究学习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  3、如涉及作品、图片等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作者看到后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。